释义 |
针对未到期土地租赁合同的征收和征用,应根据区片综合地价进行经济补偿,包括青苗等;县级以上政府应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社保体系,费用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等社保缴费补贴。 法律分析 土地租赁合同未到期征收征用土地的时候,应根据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给予承租人经济补偿,包括地上随之物和青苗补助等。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中。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应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该内容由 崔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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