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立遗嘱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按以下要求立遗嘱有法律效力: 1、主体合法 (1)主体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必须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2、客体合法 (1)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处分了与他人共有的财产或不属于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财产,遗嘱就要部分或全部无效; (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3、内容合法 (1)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能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2)遗嘱必须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不得违其他法律。 4、形式合法 (1)公正遗嘱; (2)自书遗嘱; (3)代数遗嘱; (4)录音遗嘱; (5)口头遗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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