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具体事项分列如下: 出国留学、定居、探亲等所需办理公证及应提供的材料。 我国公民出国留学、定居、探亲、谋职等需办理哪些公证呢?这要看所前往的国家和出国的目的而定。一般说来,自费留学要办理学历、成绩单、学位证书等公证;探亲要办理婚姻状况或亲属关系公证;定居要办理出生、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有(无)受刑事制裁公证;谋职则要办理本人经历、技术职称等公证。 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出生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婚姻状况公证、学历(学位)公证、经历公证、有(无)受刑事制裁公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