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发票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不动产发票是地税部门的发票,专门用于销售房屋、建筑物这些业务使用的,开发商开的,就是不动产发票。2007年2月15日启用,从3月1日起,凡从事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不动产收取款项(含预收款)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以下简称《不动产发票》)。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全面推广,不动产发票正式停用,改为开具增值税发票。 一、个人转让住房增值税 个人转让住房,在2016年4月30日前已签订转让合同,2016年5月1日以后办理产权变更事项的,应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不动产租赁税率 根据我国法律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所以,现在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增值税的税率是11%。 但是一般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系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为5%。应就地预缴的增值税款=[含税销售额/(1+5%)]×5%;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的税款=[含税销售额/(1+5%)]×5%-已预交税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个人出租不动产的,非住房(指用于生产经营用)征收率5%,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住房征收率5%减按1.5%,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1.5%。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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