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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股权回购的几种情形
释义
    股东股权回购的情形: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区别有投资期限不同,投资目的不同等,具体如下:
    1、投资期限不同:
    (1)短期投资的投资期限短于年或短于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的投资,可以随时收回或随时变现;
    (2)长期投资的期限一般要长于一年或长于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
    2、投资方式不同:
    (1)短期投资的方式主要包括购入随时能够变现的股票和债券;
    (2)长期投资不仅包括购买投资公司的股票和债券,而且包括以现金、材料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对其他企业进行的直接投资,并按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股权的比例分享利润;
    3、投资目的不同:
    (1)短期投资的目的在于充分利用暂时多余的资金,用其购入能随时变为货币资金的股票和债券,以在短期内获取比市场利率更高的收益;
    (2)长期投资的目的则在于经营和理财方面的需要。如企业为保障其所需求原材料的供应来源,购买并长期持有某原料公司所发行的股票。
    综上所述,股东股权回购的情形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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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2:5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