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年份的二度烧伤工伤赔偿伤残鉴定材料整理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工伤职工申请二次烧伤工伤赔偿伤残鉴定所需提交的材料和审核流程,以及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治疗工伤的费用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费用。 法律分析 二次烧伤工伤赔偿伤残鉴定申请材料 一、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工伤赔偿规定第八条〔提出申请〕工伤职工发生工伤,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若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若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则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二、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工伤赔偿规定第九条〔提交材料〕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条〔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二、《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结语 工伤职工在申请二次烧伤工伤赔偿伤残鉴定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可以获得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同时,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