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积极应诉。除法律特别规定以外,二审与一审程序相同。是否会改判,关键二审开庭认定的事实。如果在民间借贷过程中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依法到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双方中任何一方对于债权债务关系的法院判决存在异议的,都可以进行上诉。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向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声明不服从法院判决或裁定,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作为被告应当从以下几点行使抗辩权: 1、被告抗辩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而是存在其他基础法律关系。并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 2、被告抗辩已偿还借款,原告的债权请求权曾经发生但因清偿而消灭。被告提供证据证明其还款主张,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3、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提交相应证据。 4、被告抗辩原告的资金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 5、被告抗辩合同未生效或者合同无效,并提供相应证据。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