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不同意能不能离婚 |
释义 | 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和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等问题存在分歧和争议,不能协商处理的,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法解决他们的婚姻纠纷。 当然,如果夫妻双方对上述问题已经全部协商解决,并完全按协议书履行,就不必经诉讼程序。 对方不同意能不能离婚,什么情况下要起诉离婚 另外,一方当事人是精神病或者痴呆病人的,或者双方的婚姻属1994年前结婚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即使双方已经达成有关离婚的各项协议,也必须经过起诉离婚,通过人民法院判决双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解决财产子女问题。 一、办理离婚的方式有什么? 解除婚姻关系又被称作离婚,离婚包括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也就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但是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男女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就可以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有争议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途径。 二、诉讼离婚是什么意思 所谓诉讼离婚,顾名思义,就是到法院打离婚官司,通常是因为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和债务的分担不能达成一致,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通过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制度。 诉讼离婚适用要件: (一)主体要件,即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或具有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 (二)实质要件,即: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自愿离婚,但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3、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一方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或被劳教、劳改而无法亲自去办理登记离婚; (三)启动要件,即配偶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要件是基于民事诉讼的“不告不理”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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