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必须有劳动关系吗 |
释义 | 申请工伤认定要具有劳动关系。根据法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这一规定说明,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缺乏这个前提条件,则不能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特殊例外情况: 最高法院 (2018)最高法行载151号判决认为,在非法分包和分包的情况之下,雇主对雇员的工伤保险责任并非基于劳动关系的存在。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将承包业务分包或者转包给不具备用人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的,非法转包或者转包的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件,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一、工伤认定后下一步程序怎么走? 1、工伤认定下来后,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同时,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支付,工伤治疗期间所需的护工也由用人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按照当地标准发放; 2、伤情稳定后,申请鉴定工伤等级,然后依据伤残等级向单位申请伤残赔偿; 3、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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