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流程为:1、通过电话或在线留言,向招商经理索要相关加盟资料。2、确定加盟意向后,投资商可直接向总部递交加盟材料,等待审核。3、双方就合同细节达成一致后,便可签约,正式成为合作关系,投资商需按照合同内容交纳一定的加盟费用。4、在总部的协助下,投资商进行店面选址。5、一切准备就绪后,便可开业经营了。 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办快递末端网点,并应当自开办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第十九条 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前款规定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为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