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需要工伤者鉴定伤情再赔偿吗? |
释义 | 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再赔偿,劳动者工作中受伤,即使用人单位承认是工伤,也应该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劳动者未拿到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那么超过1年未做工伤,后期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待遇的,劳动者因为超过失效无法再予以主张。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一、出工伤事故用人单位怎么赔偿? 1、知悉工伤事故损害的发生: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在24小时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案(节假日、周日顺延);伤者到工伤保险指定医院; 2、提出工作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启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4、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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