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真的可以无凭无据没有任何逮捕依据就可以随便在街上抓人,给市民戴手铐的吗? |
释义 | 派出所不可以无凭无据没有任何逮捕依据就随便在街上抓人,给市民戴手铐。 警察有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职权和职责,基于警察职业的特殊性,在任何一个国家,警察部门相对于其他一般的机关,警察执法时,更多、更直接体现出国家强制力量。正是因为警察有使用手铐等各种强制权利,一旦实际行使了相关强制权利,就必然会限制、影响到相对人的人身自由、人身权利。法律必须加以限制,明确在什么情况下,方可以使用,且使用的合法程序是什么,以体现该强制权利的合法性、正当性,且不被滥用。 相对于行政机关,被执法的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机关执法的那一刻,很多时候,无法从实体上立即为自己作出辩驳,因此行政执法程序的合法性、正当性就显得尤为重要。传唤证传唤或口头传唤,目的都是要求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若违法嫌疑人配合的,都无需使用手铐等约束性警械。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原则上应当使用传唤证传唤。仅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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