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破坏电力设施立案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属于公共安全; 2、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3、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破坏电力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电力安全的行为。 构成要件的内容为,行为对象是关涉公共电力安全的电力设备,电力设备包括各种发电设备、供电设备与输变电设备。 破坏行为的方式没有限定,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破坏行为必须危害公共电力安全。 例如,向供电线路投掷石块,足以造成电线断路的,属于危害公共电力安全的破坏行为。 责任形式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破坏电力设备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公共供电安全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