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前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且婚前还清贷款或者全款买房的,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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