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期占道经营怎么举报最有效 |
释义 | 可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投诉或者拨打市民热线12345向城管部门投诉。 占道经营,是指经营者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城市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盈利性买卖商品或服务的行为。其特征之一是经营者从事的行为具有盈利性,二是经营者行为必须有一定的过程,即买卖行为的发生,三是占用和利用城市公共道路资源,具有一定的利己性。 中央文明办主动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在今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已明确要求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在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满足群众生活需要的过程中发挥更加积极作用。 占道经营属于城管部门管理范围,可以拨打城管执法的举报电话投诉举报;各地城管受理电话有区别,但是可以拨打114查到城管电话。也可以拨打市民热线电话12345进行投诉。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不得占用城市道路设立固定集贸市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擅自摆摊设点;临街的商业、饮食业、车辆清洗维修等行业的经营者,不得擅自出店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 法律依据 《城市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五)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六)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七)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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