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规定 |
释义 | 律师分析: 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1  法律、法规及有关房屋建筑工程的技术标准。2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  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含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等)。4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5  经监理审核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6  经审批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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