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可以指定谁不得参与继承吗 |
释义 | 遗嘱可以指定谁不得参与继承的。但是遗嘱不得指定没有收入来源的继承人以及需要赡养的继承人等不得参与继承。否则,该指定不得继承的部分不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一、父母有权不让子女继承财产吗 父母有行为能力的,可以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转让给他人继承或者赠与。只要表达了真实意图,孩子们就无权干涉。如果父母没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其死亡后的遗产将进入合法继承程序,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领养子女和有收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成为合法的一级继承人。只要涉及问题的父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真实意思表示,就不得将自己的财产指定给子女或者其他近亲属继承。父母不立遗嘱指定子女继承遗产的,子女仍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是违法的。 二、单身死亡遗产怎么处理 独身老人去世的话,要看是否有遗嘱和法定继承人,如果都没有,则遗产归国家。而老人如在遗嘱中指定了继承人,则按照遗嘱处理,继承人拿到老人的财产。独身老人没有子女,兄弟姐妹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割。 三、遗赠跟遗嘱有哪些区别 遗赠与遗嘱的区别是: 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者国家和其他社会组织,遗嘱继承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必须是自然人; 2、两者指向的对象范围不同,遗赠对象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负面财产义务,但遗嘱执行不得妨碍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清偿; 3、权利的接受,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必须作出接受意义表示才能继承,遗嘱继承人不必作出继承表示,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候补继承人,而在遗嘱中不能指定候补继承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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