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前立遗嘱需要继承人全部到场吗 |
释义 | 遗嘱公证不需要所有法定继承人到场,只要立遗嘱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就有效。遗嘱见证人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办理遗嘱公证时,申请人需要提供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遗嘱书、遗嘱公证申请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分析 一、遗嘱公证必须所有法定继承人到场吗 遗嘱公证不需要所有法定继承人到场。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遗嘱是由立遗嘱人对属自己所有的财产在自己身故后如何处理,如何进行继承的一种财产处理,属于行使对自己财产的法定处分权,在法律上属于单方行为,在立遗嘱时不需要经过所有法定继承人同意,进行遗嘱公证时,只要立遗嘱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就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公证如何办理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材料最好一次带齐。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基本上就上述材料在公正机关需要的情况下您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材料。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结语 遗嘱公证并不要求所有法定继承人都必须到场。遗嘱是立遗嘱人对自己财产在身故后的处理方式,属于个人财产的法定处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遗嘱公证需要遗嘱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即可。办理遗嘱公证时,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财产清单、遗嘱书等。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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