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指定继承人有效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遗嘱指定继承人有效的条件: 1、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不能受欺诈、胁迫; 3、不能伪造遗嘱; 4、遗嘱内容合法、不能被纂改; 5、遗嘱所处分的遗产必须是遗嘱人有权处分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一、自书遗嘱怎样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满足以下要件即具有法律约束力:1、遗嘱内容由遗嘱人亲笔书写;2、遗赠的落款有遗嘱人的亲笔签名,并且注明年、月、日;3、遗嘱全文均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遗嘱无效的情形如下: (1)遗嘱人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内容涉及到无权处分的财产。 (4)遗嘱形式不合法导致的遗嘱完全失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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