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延期的索赔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如果工期延误的原因是由于承包商的失误,则承包商必须设法自费赶上工期,或按规定缴纳误期赔偿金并继续完成工程,或按照雇主的安排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所延误的工作并承担费用;如果工期延长的原因并非承包商所致,则承包商可按合同规定和具体情况提出工期索赔,并进行因工期延长而造成费用损失的索赔。 一、承包商得到利润索赔的情形有哪些 承包商得到利润索赔的情形如下: 1、工程师或者业主提供的施工图或者指示错误; 2、业主未能及时提供施工现场; 3、合同规定或者工程师通知的原始基点、基准线、基准标高出现错误; 4、不可预见的自然条件; 5、服从工程师的指示进行试验,或因用人单位应负责的原因干扰竣工试验; 6、因业主违约,承包商暂停工作,终止合同; 7、应该属于雇主承担的风险。 二、施工索赔证据有何基本要求 确认索赔的条件如下:1、合同或其他证据应为索赔提供法律依据,或提供合理依据支持索赔的证据;2、成本增加是由于合同期内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的,而不是承包商的错误;3、与索赔相关的成本是可识别或可确定的,并且相对于已完成的工程量而言是合理的;4、为支持这项索赔而提交的证据是客观和可核实的,并非基于对问题处理的主观意见或未经证实的索赔。拉项目索赔通常包括以下成本要素:劳动力成本,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保修费、保险费、利息费、管理费、利润损失、机会损失等;5、索赔是承包商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的;6、如果承包商的索赔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期限。 三、当合同约定的造成工期延误的事由发生时如何处理 工期发生延误后,承包人应证明延误的理由并不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否则就要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当合同约定的造成工期延误的事由发生时,不应消极等待施工条件的恢复及放任损失的扩大,也不能仅仅口头与发包人进行报告或联系,而应积极采取措施,按合同约定就造成工期延误的事由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及时取得申请工期顺延的签证,并及时收集、固定引起工期延误的其它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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