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的条件
释义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具备的条件有:
    1、有五十个以下股东;
    2、有符合法律规定制定的公司章程;
    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4、有公司名称、住所;
    5、有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所需的材料
    (一)主要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1)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3)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4)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5)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使用自有房产的,提交房产证复印件;租(借)用他人房产的,提交租赁协议(无偿使用证明)及出租(借)人房产证复印件。
    因故不能提交房产证复印件,是商品房的可提交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是商场、宾馆、酒店、市场类企业法人所属房屋(摊位)的可提交出租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属房屋的可只提交盖上述单位行政公章的租赁协议复印件。以上也可提交由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当地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各类功能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等组织机构出具的权属证明材料。租赁部队房地产的,并按有关规定提交军队、武警部队出具的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应补充提交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出具的同意使用的书面意见(市政府发文后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1.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12.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
    1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14.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二、做集团公司注册资金有什么要求
    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9: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