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参加了医保服务的产生了自费医疗费用的是可以报销的,不过需符合报销条件、准备齐全报销资料方可进行报销,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发票、住院清单、费用清单等资料前往医保部门申请报销办理即可。医保会根据不同的就医情况有不同的报销标准,在门诊就诊最多可报销医疗费用的70%,如果是住院治疗最多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90%。有些特殊情况,比如使用了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药品的均是不在报销范围的,或者所就医的医院不在医保的保险范围内,即超出医保就医外围以外的医院也是无法进行报销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的,可报销最高数额2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