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老人被车撞对方全责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方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对方全责的赔偿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对住院治疗的伤、残者,应按照实际住院天数赔偿伙食补助费。其计算标准,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其间,需要人员护理的,应有医院证明,对护理费应予赔偿;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征税费计算; 6、丧葬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7、死亡补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