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引起工程索赔的原因很多,再详细的施工合同都无法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无论是何种索赔,要想索赔成功,索赔证据是最重要的,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索赔是难以成功的。 当索赔事件发生时,要及时收集如下相关证据1.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工程各项有关设计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变更指令等程各项经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工程各项往来的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等程各项会议纪要.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工日志及工长工作日志、备忘录程送电、送水、道路开通封闭的日期,数量记录.施工图纸变更、交底记录的送达份数及日期记录6.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程会计核算资料家、省、市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各种文件、规定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