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家庭暴力法的主体适用范围包括同居关系、抚养关系、家庭雇佣关系等共同生活的人之间的暴力行为。反家庭暴力法不是婚姻家庭法,而是社会保护法。家庭成员之外有共同生活关系的人与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是共同的。 法律客观: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