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订金没完认购合同生效吗? |
释义 | 定金没付完认购合同一般情况下能够生效。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则定金是否交付对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要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是否违法以及合同签订当事人的状况来判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定金担保多久生效 定金担保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具体规定如下: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依法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时生效。如果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2、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时开始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订金违约的赔偿是什么 订金违约的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 对方违约定金赔偿分两种情况: 1、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三、买房订金条款无效有哪些情形 定金条款无效的情况,一般如下: 1、合同当事人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合同是以恶意串通为基础,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签订的; 3、合同内容违反公序良俗; 4、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定金合同是在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的。定金金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超过或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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