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向下落不明的人要债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二、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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