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儿媳正常情况下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因为儿媳不是老人的亲生子女。但是孙子在老人的子女死亡,或者其子女尚在人世但已丧失赡养扶助能的情况下,孙子就应当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