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投资建造的固定资产无账载金额怎么办 |
释义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章 账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前款所称账簿,是指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总账、日记账应当采用订本式。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属于未按规定设置保管帐簿行为论处! 原则包括:投资规模合理原则投资规模合理是指投资规模必须与国家的综合国力相适应,投资总需求与总供给基本平衡,在建项目投资规模与年度投资规模相适应。投资布局合理原则各经济部门和经济地区的协调发展,是整个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提高投资效益原则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好坏必然对社会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影响巨大。加强投资责任制原则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领域一直存在着筹资、建设与生产经营相脱节的弊端,使得工程建设过程中资金利用不合理、工程质量问题层出不穷的现象大量存在,因此必须讲求投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政府投资项目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依法负责项目审批的机关不得批准建设。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六十八条 负责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机关违反本法规定,对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予以批准建设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依照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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