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注册公司监事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 2、负责检查公司业务,财务状况,查阅账簿等会计资料; 3、负责核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业务报告、利润分配等财务资料,并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和执行审计师协助审查; 4、有权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经理报告公司业务; 6、负责各级人员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7、负责各部门管理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8、负责检查和监督各驻外机构的管理; 9、有权对公司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10、有权质疑公司的问题; 11、负责股东会决议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 12、全面负责所承担的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