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对拆迁补偿有影响吗? |
释义 | 二婚对拆迁补偿可能有影响,具体取决于是否已落户。离婚时需考虑房屋是否共同财产。配偶死亡时,拆迁补偿款可被继承,具体情况需视遗产是否确定。未签订拆迁协议、已签协议但未取得利益、已签协议且已取得利益的情况下,继承人需根据具体情况办理相关手续。无论是否二婚,只要房屋非违章建筑且不超期限,拆迁方需支付补偿金,具体数额需参考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一、二婚对拆迁补偿有影响吗? 1、二婚对拆迁补偿不一定有影响。 (1)如果在征地之前,二婚配偶及其子女已经落户的,则二婚所带的子女可以分得征地款; (2)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二婚所带的子女不可以分得征地款。 2、离婚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要考虑被拆迁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二、配偶死亡,拆迁补偿款可以被继承吗? 1、配偶死亡,拆迁补偿款可以被继承。 拆迁款是被拆迁人的,不需要分配,都是自己的。如果被拆迁人死亡,应当由其继承人继承。 由于遗产范围限定在被继承人去世时所拥有的个人财产,因此,因房屋拆迁所得到利益如果没有实际进行确定、没有签订拆迁协议,则拆迁权益无法作为遗产继承。 2、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安置对象在签订拆迁协议前去世的。 应当首先对被拆迁房屋进行继承,根据房屋属于私房还是公房,分别确定产权人或承租人,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后再由新的产权人或承租人办理拆迁手续。 (2)已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取得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对象在签订拆迁协议后,但拆迁利益尚未实际取得前去世的。 拆迁协议已经签订,但是拆迁补偿款尚未发放、拆迁安置房尚未取得产证等拆迁利益尚未取得的情况。在此情况下,应当等当相关拆迁利益实际取得后,再进行相关遗产的分割、分配。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产证需要间隔很长时间,也可以先就目前已经取得的拆迁款及其他财产进行遗产分割,拆迁安置房等到取得产证或房产登记中心可以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再由各方继承人对该拆迁安置房进行分割、继承。 (3)已签订拆迁协议且已取得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对象在实际取得拆迁利益后去世。 所涉及的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但是如果遇到房产登记中心无法办理拆迁安置房登记手续情况的,可以先由各方继承人签订遗产分配协议,确定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方式并进行公证,然后等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后,再执行该份遗产分配协议,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不管被拆迁方是第一次结婚,还是属于二婚,只要房屋没有被认定为是违章建筑,或者是被认定为是超过了一定期限的临时建筑,那么拆迁方就需要向被拆迁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金数额,需要结合已经公布的拆迁补偿标准确定。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二婚对拆迁补偿并非一定有影响。若二婚配偶及子女在征地前已落户,则子女可分得征地款;否则不可分得。离婚时需考虑被拆迁房屋是否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则应共同分割,否则归个人所有。配偶死亡时,拆迁补偿款可被继承,具体情况需根据是否签订拆迁协议和实际取得拆迁利益来确定继承方式。无论是一、二婚还是配偶死亡,只要房屋符合相关规定,拆迁方都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三条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九条 离婚时,分割夫妻共有的房屋或者处理夫妻共同租住的房屋,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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