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请求撤销合同是在行使哪种权利 |
释义 | 当事人请求撤销合同是在行使合同撤销权,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当事人对订立的合同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解除合同关系。 一、怎样认定显失公平的合同,该合同效力如何 显失公平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 1、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2、一方当事人利用了优势地位或利用了对方没有经验。 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法律规定,下列合同可以变更或者撤消: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二、民法部关于合同的条款公布多久可以撤销 出现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时可以在一年内撤销。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电子邮件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电子邮件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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