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押后是否可以增资扩股,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股权质押后是否可以增资扩股 股权质押不影响增资扩股,不需要经过质权人同意,除非股权质押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如果质权人认为自己的权利收到影响,可以要求出质人增加股权质押份额或再提供其他担保等。股权质押需要到工商管理部门做质押登记,准备的材料工商部门有具体清单,质押期间的公司分配利润由质权人享有。《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出质的,质权的效力及于股份、股票的法定孳息。根据《民法典》,可以约定质押期间分配的利润归出质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则不可以。 二、股权质押后如何办理工商变更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制作要求:载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名、捺印;1份;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需年检后)、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无需组织机构代码 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带上原件。无需组织机构代码。质权人为个人,提供第2条所述材料。 5、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要求: (1)粘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由质权企业、出质人签名或加盖骑缝章,无需企业法人签名授权,1份); (2)载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6、现场打印出质企业股东出资证明书(1份); 7、股权(出质)合同1份; 三、股权质押后还可以转让吗 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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