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据材料清单如何填? |
释义 | 当事人在立案时需要填写证据目录,填写证据目录需要按照其清单内容如实填写: 1、序号,通常情况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2、证据的种类,根据提交证据的种类进行填写; 3、页数,看自己提交证据中的页码确定; 4、证据原件或者复印件; 5、证明的目的,比如身份证证明的是原告身份信息。 6、备注,通常情况下可以不填。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证据清单怎么填写? 当事人在立案时需要填写证据目录,填写证据目录需要按照其清单内容如实填写: 1、序号,通常情况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2、证据的种类,根据提交证据的种类进行填写; 3、页数,看自己提交证据中的页码确定; 4、证据原件或者复印件; 5、证明的目的,比如身份证证明的是原告身份信息。 6、备注,通常情况下可以不填。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怎样推翻手机录音证据?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推翻手机录音证据的,可以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录音不符合证据规则,例如不是原始的载体、录音不完整、录音取得是非法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 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三)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陈述的证言; (四)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 要使该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1、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录音双方当事人的谈话当时没有受到限制,是自觉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 2、该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好,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未被剪接或者伪造,内容未被改变,无疑点,有其他证据佐证。 非法证据如何排除? 非法证据的排除:排除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但是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以予以补正。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务纠纷有哪些证据类型? 债务纠纷的证据类型有: 1.书证,指以文字、符号、图表等记载或表达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2.物证。 3.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像或录音磁带反映出的形象或音响,或以电子计算贮存的数据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明材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 录音作为证据需要鉴定吗? 对于录音需不需要进行鉴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法律规定录音等视听资料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证据,想鉴定的可以申请鉴定。录音符合下列条件的有效: 1、录音对象是本人; 2、内容完整; 3、未做技术处理; 4、取得方式合法; 5、反映被录音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6、留下原始载体等。 该内容由 王春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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