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在调解中处理哪些治安类纠纷? |
释义 | 本文主要讨论的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其中民间纠纷是民事纠纷的一部分,而民事纠纷则指涉及公民、法人之间的各种权益争执。而这些治安案件必须是涉及殴打、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较轻的情况。 法律分析 必须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民间纠纷是民事纠纷的一部分,民事纠纷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发生的各种权益争执。必须是实施了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较轻的。 拓展延伸 公安机关的治安类纠纷调解范围及程序 公安机关在调解中处理的治安类纠纷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邻里纠纷、交通事故、盗窃、打架斗殴等。调解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步:首先,接受当事人申请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其次,进行调解会议,邀请当事人及相关证人出席,听取双方陈述并了解纠纷的具体情况;然后,通过调解员的引导和协助,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最后,将和解协议书呈报公安机关,并监督双方履行协议。调解过程中,公安机关将维护公正、公平的原则,促进双方和解,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 结语 在处理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时,公安机关采取调解程序,包括接受申请、收集证据、召开调解会议、引导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监督履行。公安机关始终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促进双方和解,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对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议,符合治安调解条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并当场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当场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基本情况、主要违法事实和协议内容在现场录音录像中明确记录的,不再制作调解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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