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合作开发税费如何合理分担
释义
    合作开发双方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双方通过土地转让方式使双方各自名下拥有合同约定比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原为集体土地的,应先征用为国有土地。原以划拨方式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应缴纳土地出让金,在国土部门办理出让手续。由此产生的土地出让金或征地及补偿费用应由投入土地的一方承担。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到投入资金一方的转让税费应由转让方和投资方按国家规定分别承担,也可以由合作双方协商承担土地转让的税费。在合作开发建设中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按照规定应由建设单位或房地产开发单位(即在项目报建文件中申报的单位)负责承担。总之,合作双方在签订合作开发合同之前,应当对各项投入和各项上缴的税费都应当事先了如指掌,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协商决定合作各方最后分配的比例和具体建筑面积。
    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对城镇国家所有的土地,我国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对城镇国有土地,公民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
    1、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的行为,出让的具体办法有协议出让、招标和拍卖三种。公民可以依法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通过协议、招标或拍卖的方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2、通过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公民可以提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通过划拨的方式获取的土地使用权没有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人可以无限期的使用。
    3、通过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在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后,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都可以进行转让。公民通过转让的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随之转让,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让。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是什么
    是指不具备实物形态,而以某种特殊权利、技术、知识、素质、信答等价值形态存在于企业并对企业长期发挥作用的非货币性期资产。无形资产按其能否辨认,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租赁权上地使用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下列情况除外: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的成本中;
    (2)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将其作为用于出租或增值目的时,应将其账面价值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18:4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