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合伙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释义
    合伙企业分配机制灵活,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一起的合伙合伙协议怎么写
    合伙协议
    姓名:,男/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
    姓名:,男/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
    第一条合伙宗旨: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发展
    第二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三条合伙企业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合伙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伙企业的成立时间以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二)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一条其他。
    (一)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书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名:
    签约时间:年月日
    二、有限合伙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差别
    1、有限合伙企业:应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至少应当有1名普通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注:《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2、、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普通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此外,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3、有限合伙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数额履行出资义务。
    4、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财务分析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有限合伙企业:未对最高权力机构予以明确,原则上合伙企业重大事务由全体合伙人通过合伙协议、合伙人会议的方式共同决定;执行机构为普通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东会;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执行董事。
    6、有限合伙企业:无需就合伙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合伙人就个人从合伙企业获取的利润分配缴纳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就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还需要就个人从公司获取的利润分配缴纳所得税。
    7、有限合伙企业:原则上,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有限责任公司:原则上,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分配利润前要先提取法定公积金。
    8、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合伙企业公司章程的内容
    合伙企业公司章程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合伙企业名称(或字号)和所在地及地址;
    (2)合伙人姓名及其家庭地址;
    (3)合伙企业的经营以及设定的存续期限;
    (4)合伙企业的设立日期;
    (5)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6)合伙人的投资形式及其计价方法;
    (7)合伙的退伙和入伙的规定;
    (8)损益分配的原则和比率;
    (9)付给合伙人贷款的利息;
    (10)付给合伙人的工资;
    (11)每个合伙人可以抽回的资本;
    (12)合伙人死亡的处理以及继承人权益的确定;
    (13)合伙企业结账日和利润分配日;
    (14)合伙企业终止以及合伙财产的分配方法;
    (15)其他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三十二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第三十三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第三十四条合伙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第三十五条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23:2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