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不给发工资会计要担责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公司不给发工资会计要担责吗 公司不给发工资,归根结底的责任应该是由公司承担的,但公司会计也有一定的责任。公司的会计部门是公司内部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应当承担确保员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职责。 如果会计部门在工资核算、计算或发放上发生了错误、违规行为,导致未能及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会计部门就有应该承担一定责任的风险。通常情况下,会计部门需要进行足够的核算和打款流程的检验和验收工作,确保工资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做好相关文件的归档和保存等。 如果会计部门存在重大失误或者违规行为导致员工工资未能及时足额发放,会计部门需要向员工说明情况,并协助公司解决相关问题。如果确实存在会计部门的过错,可能会被要求进行相应的赔偿和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具体的责任认定需要依据实际情况综合评估而定。 二、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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