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同时使用损害赔偿和违约金? |
释义 | 在我国,赔偿损失和违约金不能同时使用。违约金可以与损害赔偿金一起计算,但两者不能并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不能同时主张,因为它们属于同一性质的赔偿方式。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可以根据实际违约情况进行判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同时,违约金的适用应当遵循能够弥补损失的原则,而不仅仅是为了获取额外利益。 法律分析 赔偿损失和违约金不能同时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应当优先适用违约金责任。违约金的适用应当遵循能够弥补损失的原则,而不仅仅是为了获取额外利益。 一、违约金可以与损害赔偿金一起计算吗 首先,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是不可以并用的。由于我国的定金在性质上属违约定金,具有预付违约金的性质,因此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两者不可并罚。 其次,违约金与损害赔偿的适用关系。一般来说,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应视为对损害赔偿金额的预先确定,因而违约金与约定损害赔偿是不可以并存的。 二、违约金和损失赔偿是否可同时主张 违约金和损失赔偿不能同时主张,因为违约金和损失赔偿是同一性质的,违约金是因为合同一方违约而造成双方利益的损害,需要向另一方赔偿损失,也就是违约金。当然如果违约金较高,可以要求降低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能弥补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可以提高违约金。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可以根据实际违约情况,请人民法院或者是仲裁机构进行判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拓展延伸 定金赔偿和违约金赔偿 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应视为对损害赔偿金额的预先确定,因而违约金与约定损害赔偿是不可以并存的。违约金与法定损害赔偿是否并存,牵涉到违约责任的适用是否以发生实际损害为要件以及国家对违约金的干预问题。原则上可以说违约金的运用并不以实际损害发生为前提,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当事人都应支付违约金。 结语 违约金和损失赔偿不能同时主张,因为它们是同一性质的。应当优先适用违约金责任,违约金的适用应当遵循能够弥补损失的原则,而不仅仅是为了获取额外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