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债务可不可以转让 |
释义 | 债权债务可以转让,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债务转让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债务转让的从债务也一并转让,且债务转让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第债权人的抗辩。 一、债权债务转让的条件 债权债务转让有下列条件: 1、转让的是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 2、转让的债权不属于不得转让的范围; 3、转让人与受让人需达成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 4、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债务转让需要征得债权人同意; 5、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民法典》第545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债权转让有什么注意事项 债权转让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专属于债权人的除外; (三)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转让人的抗辩。 三、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 如果转让债权的,要通知债务人,转让债务的要经债权人同意,并且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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