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户口可以在天津办理离婚吗 |
释义 | 外地户口可以在天津办理离婚。但双方仅能诉讼离婚,不能协议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一、在外地可以办理离婚吗 协议离婚不可在外地办理,诉讼离婚可在外地办理。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不可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需双方共同到任何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如需在外地办理则需满足以下条件:夫妻双方在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夫妻任何一方在外地居住超过一年。若一方起诉离婚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即外地法院起诉离婚。 二、离婚双方户口地都能办吗 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都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是诉讼离婚,可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被告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三、离婚需要在结婚登记地离婚吗? 离婚不是必须在结婚登记地办理,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要带齐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一般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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