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拆迁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
释义 | 房地产拆迁补偿标准没有法定计算方式,拆迁房地产的补偿项目非常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房地产拆迁补偿原则有哪些? 1、原面积安置。 拆迁人拆除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原则上按原面积妥善安置的原则,这样既能保证被拆迁人不因拆迁而减少本来应该有的住房、生产经营面积,降低相应的居住水平,生产经营的相应收入,又可以保证拆迁人在相应的拆迁活动中不会承担其他的额外责任。但同时当事人可就拆迁房屋的安置地点、面积等相应的问题,以及过渡期限等必要问题进行细致协商。 2、等价交换。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与被拆迁方需要本着等价交换的原则。不管是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还是作价补偿方式,在安置被拆迁人房屋时,拆迁方要保证被拆迁人不减少其住房或用房的相应面积,被拆迁方无权通过拆迁这种手段无理要求增加额外的住房面积,双方都需要本着等价交换的原则协商处理安置事宜。 3、先安置、后拆迁。 拆迁方在撤除被拆迁方的房子时,需要先安置好被拆迁方,然后再予以撤除需要拆迁的房屋。即便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补偿安置协议未达成一致的共同意见时,拆迁方依法先履行拆迁时,必须先对被拆迁方做好相应的安置工作。保证被拆迁方不至于因房子被先行撤除而无安身之处,然后保证被拆迁人的居住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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