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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房产拆迁如何缴纳相关税收?
释义
    在企业搬迁过程中,搬迁收入和费用可以暂时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但根据搬迁方案,企业在异地重建后恢复原状或变更新的生产经营业务支出时,应将其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拆迁款1000万需要交税,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可不用在当年确认收入,视搬迁进展情况,可在规划搬迁次年起五年内确认收入。外资企业拆迁的税务处理也有相应规定,需根据搬迁情况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分析
    在确定是否应将搬迁收入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考虑具体的情况。企业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费用,可以暂时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根据搬迁方案,企业在异地重建后恢复原状或变更新的生产经营业务支出时,应将其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一、企业拆迁款1000万要交税吗
    企业拆迁100万是需要交税的,只要企业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可不用在当年确认收入,视搬迁进展情况,可在规划搬迁次年起五年内确认收入:
    1、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搬迁;
    2、有新的投入计划或立项报告,此案中,由于企业提供了政府搬迁文件、搬迁协议、搬迁计划和重置固定资产的立项报告,根据上述文件,此项收入可不在当年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很明显,企业当年多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二、外资企业拆迁的税务
    外商投资企业因各种原因需要搬迁而取得的搬迁补偿费收入应按如下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凡搬迁后重新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的,应将上述搬迁补偿费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冲减企业重置固定资产的原价。
    2、外商投资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凡搬迁后不再重置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的,应将上述搬迁补偿费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及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拓展延伸
    赔偿款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吗?
    可以。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所称合理的支出,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结语
    在搬迁收入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具体考虑情况。企业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费用可以暂时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但根据搬迁方案,企业在异地重建后恢复原状或变更新的生产经营业务支出时,应将其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拆迁款1000万要交税吗?企业拆迁100万是需要交税的,只要企业符合两个条件,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可不用在当年确认收入,视搬迁进展情况,可在规划搬迁次年起五年内确认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一)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
    前款规定的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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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14:5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