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对被动迁企业享有使用权的土地、房屋等无法搬迁的固定资产的补偿;2、对被动迁企业的搬迁费和因搬迁造成的临时安置补偿费;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并且法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