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是否对犯罪的外国人适用驱逐出境,是独立适用还是附加适用,由人民法院根据维护我们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需要来决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不是都适用驱逐出境,而是根据其犯罪的性质。情节及犯罪分子本人的情况,结合国际间的关系和斗争形势的需要等,可以适用驱逐出境,也可以不适用驱逐出境。 一、判三个月属于什么罪 判刑三个月是一种刑事处罚,可以算坐牢。如果是被判处三个月管制的,那么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是被判处三个月拘役的,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应当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二、刑罚体系的种类与特点 根据《刑法》的规定,我国的刑罚方法被区分为主刑与附加刑两大类,这种分类实际上是依各刑种能否独立适用而作出的划分。根据刑法典规定,我国刑法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我国刑法典还规定了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与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而且规定了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刑。 三、法律的责任形式有哪些 一、民事责任形式: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 二、刑事责任形式: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三、行政责任形式:可分为惩罚性行政责任、强制性行政责任和补救性行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