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公司每月加班超过50小时,是否违反劳动法 |
释义 | 休息休假管理制度要求:休息日安排工作需支付加班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需支付更高的加班报酬;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还有清明节、端午节和中秋节。 法律分析 休息休假管理制度如下:1、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2、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元旦3天、春节7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根据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还包括清明节3天、端午节3天和中秋节3天。 拓展延伸 公司加班政策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 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加班政策应当符合一系列规定,以保护员工的权益。首先,公司应确保员工每月加班时数不超过法定上限,通常为每周40小时。其次,公司应提供合理的补偿措施,如加班费或调休,以确保员工得到合理的补偿和休息。此外,公司还应建立健全的工作时间记录和加班申请制度,确保加班工时的准确记录和合法性。如果公司加班政策违反劳动法规定,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进行调整并获得相应的赔偿。因此,公司加班政策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规定,以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公司加班政策应当符合劳动法规定,保护员工权益。确保每月加班时数不超上限,提供合理补偿如加班费或调休。建立工作时间记录和加班申请制度,确保合法性和准确记录。如违反劳动法,员工有权要求调整和赔偿。加班政策需严格遵守劳动法,保障员工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一条 【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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