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行政案件审理原则
释义
    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三人以上的合议庭组成,成员包括审判员和陪审员。如果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且符合法定程序,或原告无法证明被告未履行法定职责或给付义务的理由,法院将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审理行政案件时,法院依据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并参照规章。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律客观:
    《行政诉讼法》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
    拓展延伸
    行政案件审理程序及相关法律规定
    行政案件审理程序及相关法律规定是指在行政法律体系下,对行政案件进行审理的一系列程序和法律规定。行政案件审理程序主要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开庭审理、裁决判决等环节,旨在确保公正、公平、高效地解决行政争议。相关法律规定包括《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行政案件的受理条件、程序要求、证据规则等,为行政案件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行政案件审理程序及相关法律规定的遵循和执行,有助于维护行政法治,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结语
    合议庭由三人以上组成,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需以法律和法规为依据。行政行为证据确凿、合法且程序正确的,法院将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行政案件审理程序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公正、公平、高效解决争议,维护行政法治,保障公民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三条 本法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2:0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