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拆迁协议怎么维权 |
释义 | 没有拆迁协议可以维权。房屋征收部门应与被征收人订立拆迁补偿协议,没有协议时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要求提供协议; 房屋征收部门仍拒绝提供的,当事人应当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一、开发商征地很久不安置怎么处理 开发商征地很久不安置,当事人可以携带拆迁协议和双方的身份信息材料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实施房屋征收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开发商征地安置时间超过合理期限的可进行控告起诉,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向相关责任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二、拆迁赔偿房屋有纠纷如何办 1、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强制拆迁: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三、拆迁产生纠纷应当如何解决 拆迁产生纠纷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同时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 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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