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超过2000元就不属于互碰自赔了,要按一般的理赔方式处理。根据规定,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单方事故、任何一方损失金额超过2000元的事故,以及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范围的、涉及人员伤亡或车外财产损失的事故都不适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 快速理赔的流程: 1、如两辆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双方先要立即停车打开双闪灯,然后下车检查车辆损失情况。 2、在查验完车辆损失后,双方当事人要互相查验证件,包括驾驶证、行驶证,还有交强险标志,车辆检验合格标志。 3、确认证标齐全后,双方互留联系方式,并确认没有问题。 4、如双方不能确定责任,可以取证,比如拍照,或用粉笔等对车辆位置进行标画。 5、双方将车开走或将车挪到不影响道路正常行驶的位置,再协商事故责任,填写快速处理单,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 6、按照双方协商的责任,无责方去责任方的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的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