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亡子女赡养费的计算方法 |
释义 | 工亡职工的近亲属可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抚恤金为工亡职工生前工资的30%或40%。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抚恤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此外,还有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需补缴工伤保险费,并按规定支付费用。 法律分析 以下是工亡子女赡养费怎么计算的解答工亡职工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享有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对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近亲属,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工亡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或40%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失去供养条件用人单位并不需要给家属赡养费,但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用人单位支付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可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该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亡职工生前工资的30%或40%支付,直至失去供养条件。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抚恤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此外,工亡职工的近亲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的供养亲属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支付相应费用,以保障职工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七十条 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 父亲死亡、无监护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四条 不履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职责的部门或者组织,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致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一条 不按规定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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